中国玉器大致可分为礼乐器、仪仗器、丧葬器、佩饰、工具、生活用器、陈设器、杂器等八大类。第一,礼乐类。在祭祀、交聘、军旅等礼仪活动中使用的一些器物,被赋予了特殊的意义,即所谓藏礼于器。玉璧、玉琮、玉圭、玉璋、玉琥、玉璜六中玉器,即是所谓的礼乐器。第二,仪仗类,又称玉兵器,主要有玉杖、玉戈、玉刀、玉斧等。第三,丧葬类,简称葬玉,是专指为保存尸体而琢制的随葬玉器。主要有玉琀、玉衣等。第四,佩饰类,是指人身佩玉,其内容十分庞杂,主要有头饰、耳饰、项饰、首饰、身饰之分。第五,生产工具,主要见于新石器时代和青铜时代。随着青铜冶铸业的繁荣和铁器的出现,以玉材琢成的生产工具逐步消失。第六,生活用具类,即玉制器皿,如玉簋。第七,陈设类。主要是玉山子、玉屏风、玉兽等器物,以清代最多见。第八,杂器。即指不能归入以上几类的器物,有钩、刚卯等。